20100421

交通违规罚款增至千元 林吉祥促马华领袖表态

【本刊记者撰述】朝野政党抨击政府提呈《2010年陆路交通修订案》一读,建议将交通违例罚款从马币三百元调高至马币一千元的做法。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认为交通部长翁诗杰应受谴责;马华公会青年团直辖区团长周连琼认为,此举无法达到成效,反之助长贪污和贿赂歪风。

林吉祥(右图)认为,调高罚款是交通部及政府在这个不景气时刻,完全不关注与不同情百姓困境的一种表现。

“这也乌鲁雪兰莪人民的心声,我们要向交通部长及整个内阁发出一项明确无误的信息,即这项法案应被撤回,否则这是选民在4月25日补选投票日,给予国阵一个教训的理由之一。”

“其他马华部长及中央领袖有什么立场,他们总不能对这项具打压性的修正法案默不作声,因为交通部长是由马华公会领袖担任。”

马青:助长贪污风气

周连琼则抨击交通部调高交通罚款限额至马币一千元无法达到成效之余,反而会助长“贪污”与“贿赂”的风气,并非有效减少驾驶人士超速的途径。他且呼吁政府慎重考虑,并探讨以加强教育的方式来提升人民对交通规则的认知。

“调高交通罚款限额也许能对驾驶人士起阻吓作用,可是这并非唯一的途径;而更让人担心的是,过高的罚款限额恐会助长‘贪污’与‘贿赂’的风气。”

周连琼(左图)表示,交通部应加强执法来杜绝超速,而非提高罚款来阻吓人民,“这是本末倒置的行为。就现时来说,执法人员往往都在容易犯规的地方进行执法,而非在潜在危险的地方进行执法以加强人民的警觉性。”

他认为,超速问题是双边的责任,分别人民超速和执法不力;而提高罚款额只是在“针对”人民这一方,“忽视”了执法不力的问题;执法人员都在容易犯规的地方进行执法,就好像只是等待人们犯规的那一刻而已,忽略了他们的责任是要提高人民的警觉。

“由于执法单位有害群之马,才使到超速问题严重。调整罚款限额后,将会加剧人民选择私下了断。原本许多驾驶人士不愿意进行贿赂,但由于罚款过高超出本身能承受的负担,他们可能会选择提出贿赂或接受对方行贿的建议。”

最后,周连琼且呼吁政府慎重考虑,并探讨以加强教育的方式来提升人民对交通规则的认知。

交通部前天(4月19日)在国会提呈《2010年陆路交通修正法案》一读,在此法案下交通罚款从300元提高至1000元,涨幅高达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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