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撰述】早前人权机构认证小组警告或被降级以致丧失亚太人权机构论坛的合格会员的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公告各界,人权委员会最近受邀参加国际人权组织协调委员会(ICC)的常务会议,并以此说明其贡献获得国际认可。
负责国际事务与合作的人权委员会委员朱绍驹(左图右)和负责经济、社会、文化、公民和政治权益的委员杨元庆通过文告发布这项消息。两人指出,人权委员会获选参与于上周日在约旦首都安曼举行的亚太人权机构论坛(Asia Pacific Forum)之常务会议;只有四个亚洲国家获选出席该常务会议,除了我国,其他三个国家分别是印度、纽西兰和约旦。
两人对人权委员会有幸被挑选参与亚太人权机构论坛之常务会议感到欣慰。
他们在文告中表示,这是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这证明了我们在宣扬和保护人权方面的贡献,不只获得国内认同,也获得国际上的认同,这使到我们今后可以在国际上更为活跃,并且被看见。”
“这是对我国的肯定”
朱绍驹和杨元庆(右图)透露,人权委员会也在亚太人权机构论坛之常务会议上被挑选为移民和外劳指导委员会(Steering Committee on Migration and Migrant Workers)的委员之一。
对于人权委员会被选为国际人权组织协调委员会的区域代表以及移民和外劳指导委员会委员,朱绍驹和杨元庆声称,这不只是人权委员会的一项成就,也是对我国的肯定。
早前我国政府一直担心人权委员会的地位从A级降至B级,一旦地位被降至B级,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将失去参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常务会议的资格,也无法成为亚太人权机构论坛的合格会员(full member),无法在亚太人权机构论坛的委员会里参与决策。
这 是因为国际人权组织协调委员会(ICC)属下人权机构认证小组(Sub-Committee of Accreditation)去年发现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不符合《巴黎原则》(Paris Principles)规定。认证小组限定我国政府在一年内修订《1999年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法令》,以改善人权委员会的运作和独立性,否则将把人权委 员会的地位从A级降至B级。 【点击:一年内改善运作独立性 否则人权委员会或降级】
接 到警告之后,首相署“赶工”拟定《2009年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修订案》(Human Rights Commission of Malaysia (Amendments) Bill 2009),以避免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降级。我国政府在今年三月间在国会“速读”通过修订案,岂料仍因未符合标准而遭人权机构认证小组驳回。
首相署在六月间在国会再度提呈修订案,不过,国内人权组织认为这份修订案依旧未能符合人权机构认证小组的标准。【点击: 新修订案依旧不符国际标准 维权组织提醒人权会或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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